各市州委宣傳部,省直機關各單位、中央駐湘有關單位,各高等院校、省管企業:
根據省委有關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宣傳思想工作的安排,經省委領導同志同意,決定面向全省開展第四屆湖湘智庫研究“十大金策”推選活動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總體要求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入推進新型智庫建設的部署要求,充分發揮智庫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,提升智庫服務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的能力和實效,評選推介富有深刻洞見、獨特創見和戰略遠見的優秀智庫成果,積極發揮“金策”的示范和引導作用,推動更多優秀智庫研究成果和人才脫穎而出,為錨定“三高四新”美好藍圖、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智力支持。
二、推選主體
我省及中央在湘各級黨政機關、軍事機關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等均可推薦。
三、推選類別
本次推選設A、B兩個類別。A類:省社科院、省委黨校(湖南行政學院)、各高等院校(含軍事院校)推選的研究成果。B類:各市州及A類之外的其他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科研院所、社會組織推選的研究成果。
兩個類別各評選“金策”10個左右,共評選優秀成果30個左右。
四、成果要求
1.選題價值大。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,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,圍繞實現“三高四新”美好藍圖、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開展的全局性、戰略性、前瞻性研究。
2.研究質量高。堅持問題導向,扎實開展調研,創新解決方案,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。
3.轉化運用實。研究成果主要觀點或對策建議被省級以上會議報告、規劃、法規或其他行業性文件采用,對解決區域、行業的實際問題產生較大推動作用,社會反響良好。
五、申報條件
2020年7月以來取得的研究成果,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1.獲得副省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并被有關部門采納應用的;
2.在省級以上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中被吸納采用的;
3.在中央“三報一刊”發表,或被《新華文摘》、《中國社會科學文摘》等高質量期刊全文轉載的;
4.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且結項良好等次以上(含免于鑒定),或為省社科基金項目且結項等次為優秀(含免于鑒定)的應用類研究成果;
5.產生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,相關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出具有效證明的。
同一選題且署名一致的多項成果,可以系列成果形式申報。凡研究成果存在弄虛作假、抄襲剽竊或有知識產權糾紛的不得參評。
六、推選名額和材料報送要求
省重點智庫所在單位可推薦5項,省專業特色智庫所在單位可推薦3項,各市州和其他單位可推選1—2項。市州相關單位的研究成果由市州委宣傳部推薦上報。推薦單位要對研究成果及證明材料嚴格審核把關,于10月12日前將《湖湘智庫研究“十大金策”推選表》及有關證明材料一式8份報送至省社科規劃辦(長沙市韶山北路1號省委二辦公樓521室彭志飛;電話:0731-81126244)。
根據深入推進湖南新型智庫建設的文件精神,對被評為“十大金策”的成果,按有關規定列入應用類省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獎項;對參評前未獲省級以上項目資助的“十大金策”成果,給予省社科基金智庫項目成果立項資助。
(附件鏈接:https://img.rednet.cn/attachment/2023/09-22/22921f58-ba33-4e25-a405-877b9e460007.doc)
中共湖南省委宣傳部
2023年9月22日